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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

发布时间:2021-06-17 17:22:26 阅读: 来源:素肉厂家

湖北省2011年上半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2011年,在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各级农机部门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规章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组织全省农机购机补贴实施工作。现将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中央安排湖北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亿元,实施范围覆盖全省92个农业县(市、区)和农场。今年湖北省补贴机具种类进一步增加,达到12大类43小类159个品目6357个产品,较上年度增加2718个产品,增长幅度达74.7%。

今年湖北省购机补贴政策呈现五点新变化:一是补贴机具实行定额补贴。今年湖北省根据机具主要功能、基本配置和核心参数对机具补贴额实行分类分档,对同类同档产品确定统一的补贴额,企业产品报价不再作为确定补贴额度的依据。二是在补贴机具目录中公布补贴机具基本配置。今年湖北省在公布购机补贴目录时,详细列明了每款补贴产品的基本配置和核心参数,使补贴机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让购机者在购机时心中有数,买得放心。三是确定补贴对象方式更加公平公开。今年湖北省在购机补贴实施中,当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优先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同时在确保省局下达的补贴重点机具任务完成的基础上,鼓励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拟补贴对象。四是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替代《购机补贴协议》。今年将财政部门监管程序前移,由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管。补贴对象在购机前,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需联合在《补贴指标确认通用书》上对补贴对象资格进行盖章确认。五是补贴重点进一步突出。今年湖北省补贴机具的重点是水稻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和微孔纳米增氧机,机具任务已分解下达各地;补贴对象重点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对合作社在购机数量上不作限制,鼓励合作社通过购机补贴扩大服务范围、提高装备水平;补贴资金安排重点是血防“以机代牛”工程实施县(市、区),优先保障血防疫区淘汰耕牛农户购机需求。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今年湖北省在购机补贴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始终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五项管理制度”要求,坚持“四个严禁”, 做到“八个不得”,实行阳光操作。具体做法和措施是:

一是狠抓政策宣传、公开到位。全省各地通过电台、电视台、络、报纸等媒体及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机具展示、“三下乡”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深入宣传购机补贴政策和申请购机补贴程序。省农机局在《湖北·农村新报》、湖北省农业机械对数据进行修正化信息上全文刊登《补贴产品目录》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参加省纠风办、省广播电台联合举办的“政风行风”活动,现场解答农民有关购机补贴的提问。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力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政务公开,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省内各级农机化信息站均开辟了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

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办法、操作流程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

二是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省内各县市根据当地农业生产需要、优势农产品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结合农机化发展区域格局和农民购买力的实际,突出重点,兼顾特色。粮食主产区继续向粮食生产机械化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倾斜,集中资金,重点推进;丘陵山区则突出生产、生活急需的补贴机具。特别是对水稻插秧机,全省参照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实行补贴,促进了湖北省水稻产区农民购买插秧机的积极性,这一措施加快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的进程,减轻了农民种植水稻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机播水平,进一步稳定了水稻种植面积。2011年上半年,全省共补贴农民购买插秧机6263台。同时,为解决油菜生产用工多,劳动强度大的问题,省局在2010年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确定了33个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县(市、区),并安排每县(市、区)不少于30台油菜精量直播机的补贴。全省油菜机播面积不断扩大,加强了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油菜生产机械化有了重大突破,达到了稳产高产的效果。

三是严格补贴程序。2011年,省局在上年度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的基础上,对软件提出了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系统功能,并要求全省各地统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读卡器,确保补贴实施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同时,针对今年补贴操作中的新变化,省农机局会同省财政厅就购机申请及审批程序、资金结算支付程序进行了认真研究,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明确了补贴操作程序,并出台文件予以规范。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文件要求,从农户申报到补贴对象审核公示,从组织供货到为补贴机械喷涂标识、挂牌落户,从购机核实到申报结算等,严格按程序操作,真正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针对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的思想上有所放松、政策落实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有违规违纪现象等苗头性问题,省农业厅、省纪委纠风办和省农机局,在全省开展全面的督导、检查活动。省局提出购机补贴工作应做到:规范操作、自身过硬、公示到村、服务到位、监督到户、跟踪到机。通过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在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补贴资金不出问题,补贴产品质量不出问题,农机部门干部不出问题。今年以来,省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购机补贴监管。一是与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书,进一步强化了监管,严明了工作纪律。各地农机部门层层签订书,明确,年终结硬账。达不到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二是成立了湖北省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督察领导小组,制定了湖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把购机补贴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一级抓一级,常抓不懈。三是在全省农机系统开展反腐倡廉拉力机夹具作为仪器的重要组成部份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各项购机补贴法规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通过组织以案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认真落实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制定岗位腐败风险防控措施,并狠抓落实。四是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上,开辟购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布全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举报、投诉,主动接收社会监督,强化政风行风建设。五是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对购机补贴工作中各县市农机部门政策组织实施情况、补贴产品销售情况、补贴机具质量情况、群众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督导,督促各地认真做好审核公示、机具供货、购机核实等各项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规范购机补贴产品的市场秩序。根据部司《关于深入开展补贴农机产品市场价格调研进一步做好补贴额确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维护农民、农机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市场秩序,省局先后派出4个调查小组赴监利、十堰、襄阳、恩施、宜昌等地开展补贴产品价格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省局迅速对有关产品进行了补贴额度的调整,并在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上予以公告。下一步,省局还将有针对性地对省内其他地区开展补贴机具质量和销售价格调查,对存在补贴产品补贴额不合理问题的机具,将统一进行调整。对涉嫌恶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配合相关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制裁。

六是认真做好政策咨询和投诉处理。省局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违规必纠,重大问题及时向部省反馈。今年以来,省局共受理购机补贴政策咨询和投诉件150余件。省局对农民群众和企业等方面投诉非常重视,做到专人专线负责,对重大投诉与举报,省局安排专班进行调查,做到件件有落实。回复方式包括现场答复、书面答复以及上门与当事人见面解决问题。省局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解答群众和企业所反映的情况,并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力求让咨询和投诉者满意。同时,省局也通过投诉掌握到更多的情况,并借此改进湖北省的购机补贴工作。

七是及时结算补贴资金。为保证及时、准确地结算购机补贴资金,今年该省采取“省级审核员”制度。各市、州的“省级审核员”除在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常规审核外,还需将县(市、区)报送的经当地农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后的一览表与各经销商申报的纸质结算资料逐台核对,核对内容包括对人、对机、对补贴标准、对照片、对签字、对公章等。核实无误的,填报《补贴资金结算确认单》,在购机补贴信息管理系统中申请拨款,予以结算;如有不一致的,则在系统中退回申请,在该批次中不予结算。同时,要求各级农机局(办)要主动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做好结算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目前,该省已完成了第一批次购机补贴资金的结算审核工作,全省结算金额为3.51亿元,占首批中央补贴资金的62.7%。

三、主要成效

一是极大调动了农民的购机积极性。在购机补贴政策的带动下,全省农民购置使用农机的热情持续高涨。截止6月15日,全省2011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亿元已实施97%,基本落实完成。全省共补贴各类农机具20.98万台,受益农户达15.23万户。全省共补贴大中型拖拉机4801台,谷物联合收割机2916台,插秧机5929台。同时,全省共补贴采茶机1987台,油菜籽收获机1284台,补贴机具呈现出多样化发展趋势。

二是机械作业水平大幅度提高。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2011年全省共投入120多万台农机服务春耕、“三夏”生产,共完成机耕面积3505万亩,机械播种面积597万亩,机收面积1615万亩。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较“十一·五”初增长20%。同时,为推动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该省从2010年,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实行整体推进,全省农业常规作业的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薄弱环节的机械化实现突破式发展。

三是农机化作业全面覆盖农业各领域。在购机补贴政策带动下,该省农机作业,种类上由粮食作物向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延伸;产业上由种植业向养殖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延伸;地域上由平原向山区丘陵地区延伸;功能上由单一作业向多功能延伸。该省油菜联合收获、水稻旋耕埋草、棉田管理、沼液沼渣抽排、小麦、油菜精量播种等关键技术基本成熟,相关机具逐步实现批量生产;茶叶、烟叶、柑桔等大宗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取得关键性突破;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高效植保等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机械推广取得新进展。

四是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得到提升。面对60年一遇的特大旱情,湖北省各级农机部门积极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旱、油菜、小麦抢收和中稻抢插,全省共投入抗旱和抢收抢种的各类农业机械近150万台。同时,针对水泵、喷灌设备等抗旱机具急需的实际,全省各地农机部门加大了对农民购买抗旱机具补贴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抗旱救灾的需要。省局还要求各抗旱补贴机具生产企业积极支持该省抗旱工作,信守《湖北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生产企业服务承诺书》规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大中型、新型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方面起到了显着的引导作用,促进了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的普遍提高。但从该省近几年实施情况来看,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具体来看,主要表现为:

(一)补贴产品数量过多,少数产品质量差。由于取消了补贴产品目录的选型制度,只要进入部级或省级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具备入选补贴目录的资格,进而导致今年该省补贴目录产品数量剧增,但增加的产品绝大多数属技术含量较低,同质化严重的低端产品,无法体现出补贴机具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特性。

(二)少数产品补贴价格确定不合理,基本配置内容不规范,导致不公平竞争。由于今年目录申报产品过多过杂,导致农机主管部门在目录补贴价格的审核确定过程中,对个别企业涉嫌虚报产品销售价格的情况未能及时发现,致使部分型号产品补贴额过高,存在变相套取补贴资金的嫌疑。同时,对于部分品目机具申报的基本配置未予以规范,导致各家企业申报的基本配置内容不统一,不便做比较。

(三)农机化基础设施薄弱。一是农村机耕道建设严重滞后,二是原有机耕道存在后续管理和投入不够的问题,人为毁损和风雨侵蚀严重,影响农业机械的通行。目前农业开发和土地整理项目的规划和设计中对机耕道设计标准不高,建设的机耕道不够,桥、洞、涵等配套工程也不合理,致使大型机械通行转场、机械下田困难,造成机械作业能耗高,增加了作业成本,制约了机械化作业的效果。

(四)个别农机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农民补贴机具需求量大、时间紧、人手有限,部分县市只注重在办公室办理审批发放手续,对申请购机农民资格未进行严格审核,对补贴机具跟踪检查不够,对农民是否真买、企业是否真卖心中没数,导致出现少数农民和不法商贩勾结将补贴机具向外倒卖,签大售小,套取补贴资金等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大对该省购机补贴资金投入力度。一直以来,中央对湖北省农机化的发展给予了极大支持,促进了该省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虽然国家每年安排该省补贴资金有较大增加,但相比该省农民的需求,缺口仍然较大。尤其是该省血防“以机代牛”工程受到农业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血防重疫区按照整体推进、综合治理的原则,抓紧建设无耕牛村、无耕牛乡镇和无耕牛县。实行部省联动,为2013年完成血防控制目标,该省大力整体推进“以机代牛”工程,省政府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淘汰耕牛,因此,各地整体推进力度加大,为满足淘汰耕牛农户的购机需求,全省补贴资金压力巨大。同时,对于省委省政府当年度安排的一些重点县(市、区)的补贴资金也难以保障,建议中央加大对该省购机补贴资金的投入。

(二)把好补贴机具选型关。要严格实行补贴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建议:1、要在推广目录的基础上有选择的制定补贴产品目录,要明确补什么、不补什么、限制什么,按照“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补贴产品重点选择各时期需要重点解决的农业生产关键机具和薄弱环节的机具,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2、补贴产品目录中明确各个区域的重点补贴机具,不同区域有所区别,兼顾不同区域农机化的协调发展。平原、丘陵以大中型机械为主,山区以中小型机械为主。3、补贴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应具先进适用性,落后产品和户用小型农机具、低值机具不再纳入补贴目录范围或限制补贴范围。4、对基本趋于饱和的产品,要适当下调补贴额。如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

(三)把好补贴生产和经销企业准入关。从农机产品推广鉴定的源头把好关,对不具备相应生产条件、工艺技术落后、研发能力不强、作坊式拼装或靠贴牌生产产品的企业,不予以推广鉴定。重点选择技术先进、守信用、服务优质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作为补贴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方进入农机购置补贴市场。建议部、省两级农机主管部门对近几年各地购机补贴市场上的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做一次清理,对参与购机补贴违规操作的经销商,永久取消其补贴机具经销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取消其在各地的补贴资格。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公示、公开的力度。在购机补贴的实施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三公开”到位,杜绝不法生产企业、经销商做鬼的可能性。县市农机部门特别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发挥乡镇农机人员的作用,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个别农机部门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

(五)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为充分发挥农业机械作业效率,培育农机作业服务市场,建议国家加快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一是把机耕道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示范区建设等项目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二是实施农用燃油补贴和作业补贴政策,降低作业成本,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农民购机用机开展农田作业的积极性。如水稻机插秧、油菜机械直播和秸秆还田作业补贴,可按照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三是针对少数“黄牛”跨省倒买倒卖补贴产品的现象,尽快出台相关的违规处罚规定。四是尽快出台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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